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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敘述即為存在展開為存有的方式......,存有所操煩之事成為「當下」這個時間最初標記的真正內涵,由此存有能夠立意而標定「此後」,或展開「已逝去」的時間得到一些時刻“(海德格,非直接引用)

歸謬法的敘事中,敘事者出發並且探索,擁有的是與事實相較量的「宣告」*。

歸納法的敘事中,敘事者則大量引用歸納自記憶的條例。其狀態是,在異狀出現之前,世界是過去的不斷延展。如此,敘事成為羅列已經証成規則**之下複數個等價的證據。

這樣就帶出了關於詩體裁「如何結束」的難題,因為結束一般意味著面向世界之始或完成對於世界的特殊展開。如果參考阿多諾音樂哲學關於奏鳴曲式的分析(?),體裁相當於作品在完成時刻取得的整體性,這個整體性是主體給出自己的所屬,以支援自身以外的某個位置成為另一個主體;也就是完成的詩體是與創作主體照面的主體性。「結束」因此對應於時間的軸線可能是立意、對過往的領會或是此刻之中的垂直位移:上昇或下降。歸納法延展過去,那麼立意就是與之不相容的結束方式***。因為每個確實完成的「結束」都做到一點:規避主體之為主體的矛盾。它或者是在作品發展的過程中,倚賴於某些額外的文學規定達成規避,或者是乾脆顯露主體性的奇點,使作品幾乎不能完成。對於歸納法來說,意思是展現一種精緻的領會,或者是展露異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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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是一種初步的分類。考慮自欺或是意志居然成為感官的對象等等可能情境,歸謬有豐富的變化。又,真正的歸謬,作者彷彿具有看透全盤的視野;最初的宣告必須刻意與「事實」相反,然則「事實」從何得知:是那類不在系統覆蓋範圍的洞見?如何精心設計論證以突顯謬誤,直到事實彷彿以全新狀態被再度發現,並且從洞見轉為已證成的知識?在作品中,最初的宣告一再成為敘事者人格的主軸,並且在事實揭曉後,敘事者仍然能夠選擇駐足在他的意志之中,維持作品的張力。

**當一切提及事項都在支援著這個規則,這些事項就消失成為這條規則不同版本的復述;另一方面,這個規則被無數次復述之時,不再是一件事實,因為它成為自身的同語反覆。古詩評論中,「形似」曾被注釋為「如以鏡取影」,本身是沒有任何意涵的說明,然而揭露了其中世界景觀被當作早已證成的一類知識(對於讀者來說,它並非透過作品被證明,它以其他途徑早已在讀者的意識中;或者它根本不在,因為「形似」作為一種對創作流程的說明是值得非議的),等待語句以複數形式復述它;特意搜索而出的細節與難字構成緩慢的運動,而這運動是回到事事物物屬於過去的位置。當我們終於進入一種有所掌握但沒有任何細節的狀態時,我們本身是一種氛圍。

***對Simone Weil來說,對過去立意予以二度肯定是可行的。然而這是一種策略,以在連續時間之流中提早形塑一個還存活著的生命不可能取得的整體性;她將這沒有悔恨的全盤肯定作為重要事務之前的自我集中,對自我歷史與世界歷史的掌握,以完整地歸屬於世界有所施作。如果羅素對於密契論屬於一種統攝知識的世界感而非知識細節的證成之說明是可信的,那麼這條策略就是使主體成為一種氛圍,因為事實上我們無法完整地記起所有經歷的片刻,遑論再度一一肯定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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